电棍买卖属违法?
“你们太应该报道这个事情了,这样才能引起上面的重视。”交易场附近某派出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说,现在有很多犯罪分子都买了电棍来作案,危害很大,且有流行推广之势。
据了解,电棍属警用器械,未获公安机关批准不得销售。我国《人民警察法》和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》明文规定,“电警棍”属警械,是公安专管的物品,由公安部门统一监制,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、贩卖、持有和使用。
民警表示,即便购买电棍的初衷是为了防身,但购买电棍的行为本身已经触犯了法律。不过,现在市面上出售的电棍产品都是仿造的,其功能未必达到正规警械的要求,但足以对群众造成危害,而公安机关只能对“非法使用或出售警械”的行为进行处罚。
电棍是警用器械,普通人不得拥有。但在实际生活中,有人购买电棍为非作歹,屡见报端。10月5日,本报就报道了南宁市科德西路一起电棍抢劫伤人的事件。记者随后走访发现,在南宁市有电棍销售的商家为数不少,且购买没有任何限制,随便什么人都能买。警方表示,私自购买电棍属违法行为。
电棍成作案工具
使用电棍抢劫和故意伤害他人的事件,本报近期已多次报道。
8月1日下午,南宁市公安局腰塘派出所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。该嫌疑人在快速环道一公交车站,抢劫一名女乘客,并用电棍殴打受害人。
8月27日,一男子在南宁市五一路凤凰富德农贸市场附近,遭到20多名男子殴打,其中有人拿出电棍电击他的头部,使其浑身抽搐,打人者还用电棍电击他的腹部。事后,这名男子腹部和右臂留下十几处电击伤痕。
10月4日凌晨,一车手在南宁市科德西路被抢走一辆电动车、一部手机及数百元现金。车手被人用4条电棍击麻身体,身体还多处受伤。
类似案件在全国各地皆有报道,电棍俨然已经成为常见的作案工具。
“方便携带,威力又大。”10月6日,在南宁交易场,一名老板向记者夸耀电棍的好处。交易场一楼有10多家销售手电筒和矿灯的商铺,据称都有电棍销售。记者看到,这种“电棍”很像手电筒,只是头上有两个像螺丝一样的金属块。老板说,这是导电用的。电棍里装有灯,平时可以当手电筒用。打开开关后,电棍发出短促的“哔叭”声,猝然听来,令人胆颤心惊。
电棍的说明书上自称是“电子防暴器”,短的大约10厘米,长的超过15厘米,价钱分别是100元和120元。据老板们说,生意还不错,经常有人来买。但他们不会摆出来卖,通常是知道内情的人才会来问。老板们表示,他们是做生意的,只要有钱赚就卖,不会管买电棍的人是什么身份,买去作什么用途。
无独有偶,南宁市新民路的一些安防器材店也有电棍卖。“你买来做什么?这个东西防身可以,不要拿去做坏事哦。”一名销售警用器械的老板说,他卖的电棍跟警察用的差不多。这种电棍长达20厘米多,用料讲究,做工精良,但价格只要130元,买得多还可以便宜点。老板介绍说,使用电棍时,只要把人电晕了就行,不能超过两分钟,否则被电者会有生命危险。
这名老板说,买电棍不用登记,也不需要证件什么的。电棍可以过车站的安检,但不能带上飞机。记者问他,电棍是警用装备,能不能卖?他避而不答。他只是说:“有需求,就肯定禁不了。就算没有电棍,拿块砖头也一样能做坏事啊。在人而不在物。”
近日,贵阳警方成功侦破了一起抢劫案。在这起案件中,两名蓄谋已久的犯罪嫌疑人,在网上购买了一根假冒伪劣“电棍”,抢走了一名单身男性的指甲刀。
通过对地下商场进出口监控视频的调取,警方很快摸清了两名嫌疑人的行动轨迹,发现最后这两名男子消失在金阳世纪金源广场旁边的一个工地里。由于工地工棚内居住的工人较多,警方无法判断两人具体居住在哪间房。
将两名嫌疑人控制后,民警在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床下,搜出了他们的作案工具。刀具,以及电击防身器,还有作案时穿的衣服,蒙面的口罩以及帽子。
两名犯罪嫌疑人老老实实交代了犯罪事实。但是让民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当天,两名嫌疑人如此狂妄地蹲点抢劫,竟然只抢到了一把指甲刀。
两名嫌疑人在作案前,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,还在网上购买了电棍。当天凌晨,两人在抢劫过程中,用电棍对受害人进行电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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